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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年度校级精品课程建设与立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9-05-08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408


   

各教学部、各分校:
   按照《湖南广播电视大学2009年教学工作计划》(湘电大校通[2009]32号文)安排,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本年度校级精品课程建设与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对提出申请的课程进行评审,确定拟建设成为校级精品课程名单。
  二、申请立项要求
   1.申请课程可以是尚未建设完全的。
   2.申请课程限中央电大开放教育专业开设的非统设课程。
   3.申请课程须连续开设二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使用;课程学时数不少于30学时,每年至少开课一次,每次选修学生人数不少于100人。
   4.课程所属专业不限。
   5.每个教学部申请课程不设限额。已入选中央电大2008年首批非统设课程教学资源建设的财税法规专题、税务行政执法专题、训诂学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文秘英语5门课程本次不再申请。
   6.课程负责人的条件与要求:
   (1)课程负责人要由本校教师担任,课程负责人要求具有副高以上(包括副高)职称;
   (2)课程负责人要具有本课程相同学科的学术背景,且是课程主讲教师之一;
   (3)课程负责人应是课程及教学资源建设的主要设计者和教学过程的组织实施者等;
   (4)课程负责人要负责组织课程资源的及时更新和应用等。
   (5)同一课程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门课程
   7. 申请课程据实填写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并提交课程建设规划文字说明材料(限5000字以内)。
  三、申请程序
   1.省电大成立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精品课程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申请课程的评审工作。评委会下设湖南广播电视大学网络教育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组(与湖南广播电视大学网络教育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组合并,以下简称“建设工作组”),负责具体的组织工作。建设工作组设在电大教务处教务科。
   2.各教学部负责本部精品课程的建设与立项工作,申报教学部应确定一名联系人,负责精品课程建设和立项工作的行政联系、组织及材料报送等工作。联系人个人信息于7月5日前以电子邮件报建设工作组。
   3.申报时间:2009年7月1日至2009年7月20日。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4.建设工作组联系人:钟慧,电子信箱: 35845883@QQ.COM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二OO九年五月六日

  附件一:2009年度校级精品课程建设与立项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附件二:湖南广播电视大学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