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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扬正气,倡廉洁”书画摄影作品大赛的通知
日期:2010-07-02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3563


   

湘电大校通201095

 

各分校,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的意见》的精神,省校决定于20106月至9月,举办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扬正气,倡廉洁”书画摄影作品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

1.省校成立大赛工作组负责大赛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和评审委员会,工作组办公室设省校纪委办。评审委员会由我省电大系统的书法、绘画、摄影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各电大分校和网院各系应根据本校(系)实际情况,在师生员工中开展以“扬正气,倡廉洁”为主题的书画摄影作品比赛,并于2010910日前,将本校评选出的优秀作品12件和本次活动开展情况的总结、报道、照片等资料送交省校纪委办公室,作为电大分校和网院各系的参赛作品以及参评本次活动组织奖的主要资料。

3.省校各单位要发动教职工积极参与以“扬正气,倡廉洁”为主题的书画摄影活动,统一收集参赛作品,于201097日前送交纪委办公室。党委工作部负责收集并送交离退休老同志的参赛作品。

二、参赛对象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校本部及各分校全体师生(含离退休教职工)、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全体师生。

三、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以“扬正气,倡廉洁”为主题及相关的其他题材。

2.作品形式:分三大类

1)美术(手绘、计算机)作品(油画、国画、版画、装饰画等)。

2)书法作品(传统毛笔书法和现代硬笔书法作品)。

3)摄影作品(黑白、彩色作品均可)。

3.规格要求:所有参赛作品均需提交原作品(不需作任何装裱),其中计算机设计美术作品和数码摄影作品还需提交电子文件。

4.各分校、网院各系投稿作品不超过12件,集中投稿,禁止使用化名重复投稿。

5.参赛作品不退还,主办单位有权决定其非商业性使用。

四、征集方式

1.作者填写《参赛登记表》,各参赛单位统一收集参赛作品,填写参赛作品汇总表后报大赛工作组办公室。

2.参赛登记表、参赛作品汇总表可在省校纪委网站下载。

五、征集时间

自通知发出之日起到2010910日止,以工作组办公室收到作品为准。

六、奖项设置

1.按照“美术作品”、“书法作品(分传统毛笔和硬笔书法)”、“摄影作品”三大类进行评奖。每一类均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各若干名。

2.设组织奖若干名。根据各参赛单位的作品数量、质量及活动组织情况进行评选。

3.对获组织奖的单位和获一、二、三等奖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对获优秀奖和参展作品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七、作品评审和布展

作品征集完毕后,由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评选,评出获奖作品及参展作品。工作组统一对获奖作品和参展作品进行装裱,集中在省校展览,同时在校园网上进行电子展览。

八、联系方式

工作组办公室(设省校纪委办)。

联系人:姚辉

联系电话:073182822508

电子邮箱:1069877448@qq.com

 

附件:1.征集作品表

2.作品汇总表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二O年七月二

        (附件请下载查看)




    附件:1—2    [Word文档类型,94,208.00 字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