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关于配合做好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全国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号)及长沙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就做好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学校决定成立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刘演林
副组长:刘育奇、邓镇山
成 员:高宁、缪富民、黄丹、高永军、任勇、陈靖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保卫处,主任由陈靖民同志担任,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
成 员:肖胜旗、王军、许建新、毛剑、姜科跃、陈善兵、何兴福、黄磊、张玲
普查指导员:陈靖民、唐建明
普 查 员:商贸系4人、信息系2人、机电系2人、人文系2人、外语系2人,学生处1人、后勤处1人、保卫处1人、电大教务处1人、网院教务处1 人、中专学校1人、离退休1人、直属分校1人。
二、工作步骤
1、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0年11月1日零时。2010年11月1日前进行普查准备工作,2010年6月至8月开展户口整顿工作,2010年8月至10月开展人口清查摸底工作,2010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开展普查入户登记、复查和质量验收工作,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开展数据处理工作,2011年5月起陆续发布人口普查数据资料。
2、第六次人口普查登记实行以户为单位采用按现住地登记原则,每个自然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
3、普查期间,将有佩戴省、市普查机构统一配发的“普查员证”和“普查指导员证”的普查工作人员进行入户摸底和正式普查登记。
三、有关要求
1、人口普查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涉及到千家万户,关系到每一个师生员工。学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配合学校做好此次人口普查工作。
2、在普查人员的选定上,各有关单位要尽量抽调综合素质高,责任心强,工作细致,能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的人员。
3、在人口普查期间,各单位要大力支持指导员、普查员工作,妥善安排工作,尽量减轻其本职岗位工作量,以便集中精力做好人口普查工作。
4、各有关单位于8月17日下班前将普查员名单报保卫处。(名单表附后)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2010年8月16日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信息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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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年 龄
文化程度
职 业
联系电话
注:请在8月17日报保卫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