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支部:
近日,省委教育工委下发通知,决定在全省高校中设立20个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点。根据此通知精神,现就我校申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设立范围
各党总支部、党支部。
二、申报设立原则
1、组织领导有力。有健全的组织领导,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负总责;有详细的实施方案,对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进行周密的组织安排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党组织内有共同愿景和个人学习的目标。
2、学习载体有效。坚持运用和传承好过去学校党组织学习的有效做法,积极探索创新富有时代特点的学习载体和形式;精心组织创建活动和主题学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开放式学习”、“体验式学习”,积极推动学习目标的实现;加强学习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发挥网络等新媒体的优势,不断拓展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学习平台。
3、学习机制健全。建立学习目标管理机制,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列入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具体考评办法;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严格督促检查和考核,树立注重学习的风气和导向。
4、学习成效显著。学习氛围浓厚,有突出的学习创新业绩,对促进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工作起到了明显的推动作用;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无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党组织和党员形象好。
三、申报要求
1、党委工作部统一组织分校各级党组织示范点的初评和申报。
2、申报材料一式五份,请于9月5日前报党委工作部,申报表可以登录湖南省教育系统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专题网站(http://jyxx.hnedu.cn/index.html)下载。
附:湖南省高校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申报表
党委工作部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请下载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