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电大校通〔2010〕122号
各分校:
我们今天收到《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做好2010年秋季学生入学资格审核工作的紧急通知》(电大招〔2010〕2号)。为认真贯彻中央电大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0秋季学生入学资格审核复查工作的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复查对象
这次复查的对象主要是注册年龄在16岁以下(含16岁)、现有学历为高中、中专或技校毕业报读开放教育专科的学生。省校将此类学生信息反馈各相关分校,请相关分校再次进行复查,并填写2010年秋季入学资格审核专科复查明细表(附件1),
二、具体要求
(一)对于确已取得高中、中专或技校学历的学生,分校须在2010年秋季入学资格审核专科复查明细表“分校反馈意见”栏中填写“无误”,并提供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入学资格承诺书(附件2),按学号顺序装订成册,报省电大招生办。
(二)对于实际上并未取得高中、中专或技校学历的学生,征
求学生本人意见,作以下处理:
1.确认其不再注册开放教育专科学习的,须在2010年秋季入学资格审核专科复查明细表“分校反馈意见”栏中填写“有误,要求退学”,省校报中央电大将对此类学生进行退学处理。
2.愿意注册开放教育单科课程学习(课程开放专科专业课程学习)的,分校须在2010年秋季入学资格审核专科复查明细表“分校反馈意见”栏中填写“有误,要求注册为开放教育单科课程学习”,中央电大将对此类学生重新生成开放教育单科课程学习类型学号,并按开放教育单课课程学生进行管理。
(三)护理学专业招生对象仅限于中专毕业、专业对口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学生必须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对于入学信息为高中毕业的,中央电大将予以注销。其他学生将进行实地专项检查。
(四)对于注册开放教育单科课程学习的学生,要明确告知其按开放教育单课课程学生管理,不报教育部进行学历学籍注册。此类学生取得专科入学资格合格学历后,方可报教育部正式注册学历学籍,且学历学籍注册之日起两年半方能申请专科毕业。从2010年秋季起,学生注册数据将在教育部阳光招生服务平台上公示,开放教育单科课程注册学生明确注册为非学历教育学生。
三、时间安排
分校务必于9月15日前提交2010年秋季入学资格审核复查明细表(电子稿和传真件),复查材料16号前报省校招生办。
四、联系方式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省电大招生办联系。
联 系 人:莫艳军、李勍、陈菡
联系电话:0731-82821972、82821970、82821969
通讯地址:长沙市青园路168号
邮政编码:410004
电子邮箱:123018945@qq.com
附件:1.分校2010年秋季入学资格审核专科复查明细表
2.入学资格承诺书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