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电大校通〔2011〕111号
关于做好2011年秋季学生入学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分校:
根据中央电大《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做好2011年秋季学生入学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电校招[2011]8号),现就做好我省2011年秋季学生入学资格审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审核时间安排
(一)秋季报名及入学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6日,请各分校于2011年9月6日24:00前通过开放电子公务系统将经过初审、再审的新生数据上报省校。
(二)2011年9月7日和9月8日各分校按要求携带相关审核材料,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具体安排:
9月7日—娄底、自治州、张家界、怀化、邵阳、直属学院、长沙、郴州、零陵、涟钢、岳化、药学
9月8日—常德、湘潭、益阳、衡阳、株洲、卫生分校、湘雅教学点、岳阳、津市。
(三)9月11-20日接受中央电大终审。
二、审核对象及条件
各分校应严格按照各专业教学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进行学生入学资格审核工作,以保证本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 专科起点本科层次的招生对象为具有国民教育系列高等专科及以上学历相同或相近专业毕业生。本科护理学专业招生对象限于护理学专科毕业、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
(二) 专科层次的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专科护理学、药学专业招生对象限于中专毕业、专业对口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其中,报读护理学专业的学生必须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招生对象限于在医药行业从事药品经营与管理的在职在岗人员。
三、审核工作要求
2011年秋季学生入学资格审核工作实行四级审核制度。各教学点负责入学资格初审,分校负责再审,省校负责入学资格复审,中央电大负责入学资格终审。各分校须指派原则性强、工作认真负责、熟悉验证规定并获得入学资格审核上岗证书的人员承担此项工作。
(一)初审与再审要求
1.学生报名时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材料。其中,其中非电大开放教育毕业学生报读本科专业的,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学历证书查询”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等学历证明材料。
凡不能在教育部学生信息网查询到专科毕业信息的学生,均须到高等学历认证中心办理专科认证,具体流程参照《学历认证规程》。报读护理学、药学专业的学生,还须提供相关职业资格证和在职在岗证明材料;异地学生还须提供本地暂住证和本地单位用工证明材料。
2.尚未办理毕业证书的电大开放教育应届专科毕业生报读开放教育本科,须和省校教务处联系,提供该批学生花名册,务必确保在中央电大本科资格校验数据返回时提交电子注册号。
3.应届专科毕业生(如2011年7月毕业)报读开放教育本科,若报名时专科数据暂未上网,提供专科毕业证原件及专科毕业学校证明材料原件可以接受报名,但务必告知学生,如果在中央电大本科资格校验规定的时间内仍无法查到电子注册号的,将统一注销学籍。
4.对于通过了初审的报名学生,招生工作人员应指导学生本人按照规范填写“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报名登记表”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入学资格审核表”各一份,同时收取报名学生毕业证、身份证、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分别粘贴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报名登记表”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入学资格审核表”粘贴栏内。“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报名登记表”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入学资格审核表”中学生填报栏均要求学生本人亲自填写,教学点、分校依次审核、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再上报省校复审。
(二)复审要求
省校接收各分校及教学点上报的新生注册数据后,负责对所有本、专科学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复审。
1、审核内容
(1)“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报名登记表”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入学资格审核表”与毕业证书、身份证、学历证明等材料信息是否一致;
(2)学历证明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3)学生是否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报名登记表”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入学资格审核表”中“学生承诺书”栏内 “承诺人(签名)”处签字确认;
(4)学生所持学历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要求。
2、分校携带材料
(1)初审合格的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报名登记表”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入学资格审核表”(均按上报到省校的学生花名册顺序整理好);
(2)本科学生学历证明材料;
(3)OA系统打印出来的专、本科学生花名册;
(4)入学资格审核分析报告;
(5)分校向省校递交的《规范招生承诺书》。
以上材料省校在复审时一定严格把关,材料不全的不予审核通过。
3、对于复审通过的报名学生,省校审核人员在相关材料上签字盖章和加盖省校招生办公章。
4、复审结束后,省校将“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入学资格审核表”、入学资格审核分析报告、《规范招生承诺书》存档,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信息通过招生报名管理系统上报中央电大。
(三)终审要求
1.本科
中央电大接收省校上报的本科新生注册数据后,将相关数据报教育部进行入学资格审核,并根据教育部反馈结果安排后续工作。
(1)对于通过审核的学生,中央电大将该批学生的注册数据导入教务管理系统并返回省校。
(2)对于未通过审核的学生,中央电大通过招生报名管理系统将学生数据反馈省校,省校根据学生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对和修改。
省校将核对修改后的数据通过招生报名管理系统报中央电大,下载打印“新生入学资格复核汇总表”,并依据汇总表顺序将学生的个人基本信息证明材料、学历证明材料报中央电大,经中央电大审核后统一报教育部审核。学生个人基本信息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①因改名导致毕业证书与身份证上姓名不符的,须有户口本变更记录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单独证明。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单独证明内容应包含本人现用名、曾用名、身份证号、姓名变更时间及原因,并粘贴本人免冠照片加盖骑缝章,姓名全部变更的要出具公证书。
②毕业学校笔误导致毕业证书与身份证上姓名不符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并加盖学校印章。
需要注意的是:修改个人基本信息的须同时提供学历证明材料。
(3)伪造学历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违反法律法规、造成恶劣后果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专科
2011年秋季中央电大将对省校专科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工作进行巡查。请各分校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整理好专科入学资格审核相关材料。
(四)2011年秋季入学资格审核所须提交的材料见附件
四、审核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认真做好信息核对工作
认真做好新生信息填报和核对工作,特别是本科报名学生原有专科学历信息的核对工作,务必保证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避免因信息填报有误而无法通过资格审核的情况发生。
(二)签订入学资格承诺书
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学生“入学资格承诺书”签订工作。分校及教学点不能为未签订承诺书学生报名。分校及教学点必须做好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报名登记表”的存档、备查工作。省校将检查各分校及教学点承诺书是否为学生本人签署、是否按要求进行存档等。中央电大也将通过入学资格审核巡查和招生工作例行检查等环节检查省校及分校(教学点)“入学资格承诺书”落实情况。
(三)各分校及教学点须对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审核经办人须在学生个人基本信息证明材料或学历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签字、盖章。
(四)各分校及教学点要严格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在审核过程中要特别关注跨区招生、挂靠注册等违规办学行为。违规招收的异地学生和挂靠注册学生不得通过入学资格审核。
(五)各分校及教学点可根据具体情况将学历认证资料送教育部认证中心(中央电大受理点)或湖南认证中心进行学历认证。
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省校招生办联系。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雷鲜
联系电话:(0731)82821970、82821972(传真)
附件一:资格复审须提交的表格
附件二:2011年秋季本科资格校验信息修改和所需材料一览表
(附件请下载查看)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二O一一年九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