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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1-09-23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2241
关于做好2011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1】397号)文件精神,我校应于10月15日之前上报相关教育事业指标数据,该项工作需众多职能部门配合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填报相关部门
党政办、人事处、技术中心、后勤处、电大教务处、电大学生处、网院教务处、网院学生处。
二、填报依据及主要内容
(一)教育厅湘教通【2011】397号文件中相关规定。
(二)湖南电大和湖南网院部门任务分解表
三、填报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加强领导,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性。
(二)明确责任,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保证按质、按时完成此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
(三)各部门须在9月30日之前将相关数据表的电子稿和纸质稿交发展规划处。电子稿发邮件至723273810@qq.com,纸质稿盖部门公章后交发展规划处427办公室。
附件:
1、湖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1】397号)
2、湖南电大各部门任务分解表
3、湖南网院各部门任务分解表
4、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填报总体说明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