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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电大教学点清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1-10-19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2134


   

湘电大校通2011139

 

关于开展全省电大教学点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分校: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电大教学点的建设与管理,确保开放教育教学工作有序开展,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教学点建设与管理办法》以及《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教学点管理办法》、《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成人教育教学点管理办法》的要求,省校决定对全省电大教学点进行全面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目的

教学点是电大办学的具体实施单位。教学点建设的水平,直接影响电大开放教育及成人教育的发展。全省电大教学点在充分发挥电大系统优势、落实教学与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等方面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少数教学点存在办学欠规范、办学能力不适应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将影响电大的健康发展。组织教学点清理,对于进一步加强电大系统建设,规范教学管理,提高学习支持服务水平,保证教学质量,提升电大综合办学实力,为电大开放教育及成人教育持续发展和建设开放大学奠定坚实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清理范围

本次清理范围为全省电大分校设立的所有开放教育及成人教育教学点,包括市级电大分校直属教学点、县级电大教学点、合作办学单位教学点等。

三、清理内容

 (一)教学点、考点设置与开设专业与层次的审批情况。

 (二)近两年教学点开办专业、层次情况;开放教育2010年秋季、2011年春季、2011年秋季共三季招生情况;成人教育2009年、2010年招生情况。

(三)教学点的办学条件,重点是教师配备与网络设施条件。开放教育教学点办学条件的具体要求见《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教学点管理办法》,成人教育教学点办学条件的具体要求见《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成人教育教学点管理办法》。

(四)教学点执行上级教学管理规定规范办学的情况,包括设点、招生管理、教学服务、学籍管理、考试管理各个方面的情况。

四、清理工作要求

(一)全省电大所有开放教育及成人教育教学点均需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进行自查,如实填报《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教学点清理表》(见附件1)或《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成人教育教学点清理表》(见附件2)。既是开放教育教学点又是成人教育教学点的应同时填写《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教学点清理表》和《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成人教育教学点清理表》。

(二)各分校必须认真组织教学点清理,认真审核教学点的清理表,必要时要进行实地查实,确保内容真实可靠。同时汇总所属教学点的清理表,签署处理意见,在此基础上撰写出教学点清理情况报告。清理报告内容包括清理工作开展情况、清理中发现的问题、对教学点拟采取的整改措施或处理意见。分校须于20111120日前将所属教学点的清理表及清理报告纸质稿统一报送省电大。

(三)省电大组织对教学点自检报告和分校审核意见的审核,对部分教学点进行实地考察,作出教学点清理的结果确认和处理决定,将清理情况与结果上报中央电大。

五、联系方式

省电大学生处

联系人:万金湖  雷鲜

联系电话:(073182821970  82822600

 

附件:

1.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教学点清理表

2.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成人教育教学点清理表

(附件请下载查看)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二○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1-2    [Word文档类型,482,304.00 字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