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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基层电大2009-2010年科研成果统计的通知
日期:2011-12-07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1894


   

关于开展基层电大20092010

科研成果统计的通知

 

各分校:  

根据《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基层电大科研工作暂行办法》要求,为进一步调动电大系统基层电大教职工的科研积极性,加强科研成果的推广、交流和应用,省校决定开展基层电大20092010年科研成果统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成果时间范围

20091120101231日。

二、统计对象

申请登记的科研成果必须是署名基层电大和教职工现用名(不含曾用名和笔名),未署名基层电大和教职工现用名的,不予登记。

三、统计成果类别

(一)获得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

技术发明奖、技术进步奖)、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教学成果奖、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优秀课题奖以及其他科研奖项;

(二)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编著、译著,以及其他出版物;

(三)正式报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四)获得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与外观设计专利;

(五)科研课题通过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鉴定的材料;

四、成果统计填表要求

申报成果须填写附件1《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基层电大20092010年科研成果登记表》及附件2《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基层电大20092010年科研成果统计表》,填附件1的要求为:

(一)成果类别。按上述类别予以标注,当成果为学术论文时,请标明级别: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CSSCI)、北大中文核心期刊(2008)、省级学术刊物及一般学术刊物。

(二)完成形式。请分别注明“独著”、“主持”(第一作者、第一完成人)、“参与”(第二、第三等)。

(三)奖励、发表、鉴定、机构。请分别注明颁奖机关、出版社、学术刊物、专利主管机关及专利号、课题鉴定机构。上述机关与刊物均须填写全称,刊物须注明期号或月份(不包括增刊)。

(四)奖励、发表、鉴定时间。请注明成果奖励、发表、鉴定或宣读的时间。

(五)获奖情况。指第二至七类成果发表、鉴定后的获奖情况。

(六)课题请注明“立项时间”或“结题时间”。

填附件2时请参看附件1的要求(一)。

五、申报时间与要求

各分校务必于1215日前将附件1《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基层电大20092010年科研成果登记表》及附件2《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基层电大20092010年科研成果统计表》的电子稿汇总并发至科研处的邮箱hnddkyc@163.com。联系人:阳若宁,电话:0731-82821720

 

附件1: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基层电大20092010年科研成果登记表

附件2: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基层电大20092010年科研成果统计表

(附件请下载查看)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科研处

                               Ο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1-2    [Word文档类型,53,760.00 字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