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基层电大2009~2010年
科研成果统计的通知
各分校:
根据《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基层电大科研工作暂行办法》要求,为进一步调动电大系统基层电大教职工的科研积极性,加强科研成果的推广、交流和应用,省校决定开展基层电大2009~2010年科研成果统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成果时间范围
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二、统计对象
申请登记的科研成果必须是署名基层电大和教职工现用名(不含曾用名和笔名),未署名基层电大和教职工现用名的,不予登记。
三、统计成果类别
(一)获得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
技术发明奖、技术进步奖)、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教学成果奖、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优秀课题奖以及其他科研奖项;
(二)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编著、译著,以及其他出版物;
(三)正式报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四)获得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与外观设计专利;
(五)科研课题通过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鉴定的材料;
四、成果统计填表要求
申报成果须填写附件1《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基层电大2009~2010年科研成果登记表》及附件2《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基层电大2009~2010年科研成果统计表》,填附件1的要求为:
(一)成果类别。按上述类别予以标注,当成果为学术论文时,请标明级别: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CSSCI)、北大中文核心期刊(2008)、省级学术刊物及一般学术刊物。
(二)完成形式。请分别注明“独著”、“主持”(第一作者、第一完成人)、“参与”(第二、第三等)。
(三)奖励、发表、鉴定、机构。请分别注明颁奖机关、出版社、学术刊物、专利主管机关及专利号、课题鉴定机构。上述机关与刊物均须填写全称,刊物须注明期号或月份(不包括增刊)。
(四)奖励、发表、鉴定时间。请注明成果奖励、发表、鉴定或宣读的时间。
(五)获奖情况。指第二至七类成果发表、鉴定后的获奖情况。
(六)课题请注明“立项时间”或“结题时间”。
填附件2时请参看附件1的要求(一)。
五、申报时间与要求
各分校务必于12月15日前将附件1《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基层电大2009~2010年科研成果登记表》及附件2《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基层电大2009~2010年科研成果统计表》的电子稿汇总并发至科研处的邮箱hnddkyc@163.com。联系人:阳若宁,电话:0731-82821720。
附件1: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基层电大2009~2010年科研成果登记表
附件2: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基层电大2009~2010年科研成果统计表
(附件请下载查看)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科研处
二Ο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