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电大校通〔2011〕164号
关于强化考试管理进一步做好几项工作的通知
各分校:
期末考试在即,省校要求各分校及所属教学点考点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以及中央电大和省电大关于考试管理的规章制度,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管理,确保考试安全万无一失。在这个总的前提下,本次考试还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坚决制止点外设点
本次考试领取试卷时,各分校提交的组考方案中必须增报一份本次考试试卷分发各考点的清单(见附件1)。省校要求省校与分校的巡考人员赴各考点巡考时密切配合,严格核对试卷清单,一旦发现试卷数有出入,应立即采取果断而有力的措施予以处理并追究分校主考的责任。如果临考时发现有擅自设置的考点将立即予以撤销,因此而造成考生不满情绪与过激行为概由分校负责。请至今仍抱有侥幸心理的考点彻底打消私设考点的念头,坚决执行规定在批准的考点组考。
二、坚决保障试卷安全
各分校、教学点应严格执行《保密法》和《试卷保密室安全保密条例》,坚决杜绝试卷泄密事故发生,确保试卷准时发放,准时回收,规范整理,及时封装。做到交接无误、纪录无误、装订无误。在考试期间,省校巡考人员务必严格检查保密室试卷保密情况和保密人员履职情况,严格检查试卷收发情况,一旦发现保密人员不履行岗位职责,试卷收发情况异常,应立即查明原因,及时整改并按《考试工作人员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分校巡考蹲考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对考点的所有科目的试卷收发情况逐日进行检查,制止泄密事故发生。
三、坚决清除代考者
各分校和教学点考点务必要求各个考室的监考人员切实履行监考职责,坚决清除代考者。因考点监考人员不履职而未清除的代考者,由省校巡考人员清除的,予以全省电大通报,作为重大事故记录在分校办学年度测评的过程性测评中,作为测评与评估的重要依据。省校巡考人员务必将代考行为一一记录在“考生考试违纪舞弊情况记录表”上(见附件2)。分校可参照这一做法查处各教学点考点的代考行为。
四、坚决杜绝考试违纪行为
各分校和教学点考点务必要求各个考室的监考人员切实履行监考职责,坚决杜绝一切考试违纪行为发生,尤其不能容忍在考场使用通讯工具、答卷雷同等严重违纪行为发生。发生答卷雷同等严重违纪行为的,将对该考室的监考人员和该考点主考在全省电大范围内通报批评,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省校巡考人员务必将考试违纪行为记录在“考生考试违纪舞弊情况记录表”上。分校可参照这一做法查处各考点的考试违纪行为。
五、坚决执行考试安全事故曝光制度
各考点应设立考试安全事故公示栏,公示每次考试替考、舞弊、违纪考生名单、违纪舞弊行为和处理结果,同时做好受处分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稳定其思想情绪,以免发生冲突。对考务、保密、监考人员失职、不作为导致考试安全事故发生的,同样进行违纪公示,并公布处理结果。省校在评卷和调查中发现或接受举报并经查实的替考、舞弊、违纪,将对考生和该考场的监考人员向全省电大通报,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
附件:1.分校考点试卷分发清单
2.违纪舞弊情况记录表
(附件请下载查看)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二Ο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