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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落实省校领导指示坚决维护考试安全的通知
日期:2011-12-29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2454


   

湘电大教务字〔201150

 

关于全面落实省校领导指示坚决维护考试安全的通知

 

各分校、各教学点考试管理部门:

1227日全省电大招生、考试工作会议上,省校党委书记陈建民、校长杜纯梓明确要求全省各级电大严肃认真组织好期末考试,杜绝一切考试事故发生,坚决维护考试安全。为全面落实省校领导的指示精神,做好期末考试组织工作,各分校、各教学点务必建立和健全以下四项制度:

一、健全考前教育与培训制度。各考区、考点务必在考试前组织对全体考试工作人员和全体考生的考试纪律教育和宣传。要告诫每一名考试工作人员严守法规,履行职责,切实做好考试工作。要教育每一名考生严守考纪,自觉杜绝违纪舞弊行为,将恪守诚信、严守考纪作为陶冶情操、修炼品性的手段和考验自我、提升自我的契机,诚信应考,杜绝各类违纪事故发生。

二、建立考前准备工作验收制度。各考点务必在考前对考试准备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在确认业已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的前提下向分校考区主考提出组织考试的申请。分校务必在考前对各个考点的考试组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认真履行组织考试的审批手续。考点只有获准方可组织考试。

三、实行考试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主考问责制度。鉴于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属于“国考”,试卷启用前属于机密级国家秘密,各考区、考点应在考前主动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主管部门汇报,争取政府对考试工作的支持。考前应按照省校颁发的岗位责任书层层签订责任状。发生考试事故的,要追究岗位工作人员的责任,并对主考实行问责。

四、完善巡考蹲考制度。省校、分校巡考蹲考人员必须逐日检查保密柜试卷(答卷)保密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省校教务处报告并即时处理;各级巡考人员在巡考过程中发现组考不规范的,有权向主考提出立即整改直至停考的要求。如不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相应考点主考承担。巡考蹲考人员发现监考人员不履行监考职责的,有权向主考提出更换人员的要求,并督促主考落实更换人员;发现考场考风问题严重的,巡考蹲考人员有权向主考提出停止该场考试的要求,并督促其落实。

特此通知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教务处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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