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电大校通〔2011〕178号
关于奖励2010—2011年度示范性基层电大的通报
各分校、各县级电大工作站:
在2010-2011年度“全国示范性基层电大”和“湖南省示范性电大分校”评选活动中,我省电大有长沙电大等6所市级电大和湘阴电大1所县级电大光荣入选,分别获得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和湖南省教育厅的表彰。其中长沙电大、湘潭电大、湘阴电大被评为“全国示范性基层电大”(见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电校规划[2010]8号《关于公布2010年全国示范性基层电大名单的通知》),长沙电大、湘潭电大、岳阳电大、衡阳电大、自治州电大、常德电大被评为“湖南省示范性电大分校”(见湖南省教育厅湘教通[2010]444号《关于确认首批“湖南省示范性电大分校”的通报》和湘教通[2011]382号《关于确认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常德分校为“湖南省示范性电大分校”的通报》)。为激励先进,决定对示范性电大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资金奖励。
长沙广播电视大学 40万元
湘潭广播电视大学 40万元
岳阳广播电视大学 30万元
衡阳广播电视大学 30万元
湘西自治州广播电视大学 30万元
常德广播电视大学 30万元
岳阳湘阴广播电视大学 20万元
特此通报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二Ο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