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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博会期间长沙市城区限制公务车辆通行的通知
日期:2012-05-16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2992
关于中博会期间长沙市城区限制公务车辆通行的通知
为控制中博会举办期间主会场长沙市的交通总量,确保道路有序、安全、畅通,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布通知,决定5月17—18日限制公务车辆在长沙市城区通行。现将有关精神告知如下:
一、5月17日12时至18日20时,省直及长沙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民团体等单位公务车辆(中博会的工作服务用车、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通信保障车、湘0专段号牌车等车辆除外)禁止在长沙市主城区(二环线围合区以内)通行。
二、5月17日12时至18日20时,其他市州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民团体等单位公务车辆,不得进入长沙市城区(京港澳高速、绕城高速围合区以内),公务活动一律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三、中博会举办期间,各公务人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减少私车出行,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在长沙市城区出行。
四、5月17—18日,将由省纪委牵头,组织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联合组成20个督查组,对公务车辆限行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党政办公室
201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