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电大校通〔2013〕073号
关于设立“跃苗文学创作奖”的通知
各分校、校属各单位:
为了激励广大学员刻苦求知、积极进取,浓厚学习氛围,提高文学鉴赏和创作能力,增强综合素质和归属感,扩大学校的社会影响,经研究,决定设立“跃苗文学创作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跃苗文学创作奖”的缘起
刘跃苗先生系娄底分校新化工作站1982级汉语言文学专业学员,品学兼优,在读期间曾在全省电大作文竞赛中获奖。由此激励,走上业余文学创作和自主创业之路,获得了骄人业绩。他创办了摩泰实业集团,创作并发表了长篇小说《赌石》、散文集《千古一镜》等10余部文学作品。创作愈丰厚,事业愈发达,愈感念母校的培育和奖掖之恩。2013年4月,他主动给省校领导打电话,表达自己“总想为母校做点事情”的笃诚意愿。经省校相关部门研商,决定设立“跃苗文学创作奖”。
二、“跃苗文学创作奖”的经费与管理
“跃苗文学创作奖”的经费由刘跃苗先生分期捐助。前期从2013年到2015年,每年捐赠10万元,并在开展学习交流、考察、培训、作品出版等方面提供一定的赞助。2015年后再酌情而定。此项捐赠在湖南电大财务设立专项,专款专用。
三、“跃苗文学创作奖”的奖项设置及奖励标准
设立优秀小说奖、优秀散文(含报告文学)奖、优秀诗歌奖、优秀剧本奖。每个项目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000元。
四、“跃苗文学创作奖”的申报与评选
1.“跃苗文学创作奖”每年评选一次。
2.凡电大在籍学员和已毕业的校友均可申报,同一作者可同时申报4类奖项。
3.申报的作品须在正式刊物(有国内统一刊号)上发表或经正式出版社出版。
4.申报者需填写“跃苗文学创作奖”申请表,并提供两份作品原件。
5.已经申报参评的作品,下一轮不再重复申报。若作者在上次评选之后又创作、发表了新的文学作品,可凭新作品再次申报“跃苗文学创作奖”。
6.凡已在省级以上文学评奖中获得名次的,不再申报“跃苗文学创作奖”。欢迎作者向学校捐赠两份作品原件,并提供奖励证书复印件。学校图书馆将颁发接受捐赠证书,在所设专柜展出,并给予适当奖励。
五、“跃苗文学创作奖”评选方式
由资深教授和有影响的作家组成评选组,评选工作聘请省文联、省作协领导和专家进行指导,采取网络评选和集中评选、校内评选和校外评选相结合的方式,注重社会反响,力求评选客观、公正。
六、“跃苗文学创作奖”评选标准
1.坚持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统一原则。
2.有积极的社会反响。
3.反映电大事业发展和电大学生创业经历的作品,可在评选中适当倾斜。
七、“跃苗文学创作奖”的组织
此项评奖作为教育教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和支持下开展工作。成立“跃苗文学创作奖”评选工作组。由分管教学的校领导任组长,学生处、教务处、文法教学部负责人和专家参加。评选专家组根据每次申报情况确定人选。评选结果报校务会议审定,在全省电大通报,并通过多条渠道进行宣传。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