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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湖南开放大学校徽、校旗、校歌的通知
日期:2013-08-27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4384


   

湘电大校通〔201381

 

关于征集湖南开放大学校徽、校旗、校歌的通知

 

各分校、校属各单位:

校徽、校旗、校歌是学校的重要标识,是展示师生员工精神风貌的重要载体。当前,筹建湖南开放大学进入关键时期,为传承电大优秀历史文化,建设特色鲜明的开放大学文化,增强师生员工的归属感、使命感,展示开放大学的新形象,特面向全省电大系统师生和广大校友征集湖南开放大学校徽、校旗、校歌。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省电大系统师生员工、校友均可参与征集活动。同时欢迎社会人士参加。

二、征集内容

1、湖南开放大学校

2、湖南开放大学校旗;

3、湖南开放大学校歌。

三、征集要求

湖南开放大学校徽、校旗、校歌的设计均要体现湖南开放大学“服务全民终身教育”的办学宗旨,“开放、灵活、全纳、国际化”的办学理念和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主要面向成人开展远程开放教育、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办学特色。

(一)湖南开放大学校徽征集要求

1、校设计须理念先进,主题鲜明,寓意深刻,充分体现湖南开放大学的办学宗旨、理念和特色。

2、校须设计新颖,图案简洁,便于制作,识别度高,适宜作为学校对外宣传以及进行校园及社会活动的形象标识。

3、作品须附有设计思想、标识图形及其字体组合、色标等说明,标识及其字体组合最好为矢量图。

(二)湖南开放大学校旗征集要求

1、校旗要体现湖南开放大学的标志性元素,创意独特,明朗简洁,舒展大方,具有较强的形式美感和视觉传播感召力。

2、为规范下设学院的院旗,预留既有统一范式又可体现各自特征的空间。设计尺寸一般为2号旗:240×160CM,也可为3号旗:192×128CM

3、作品须附有设计思想、色标说明(配色方案)和成稿效果图。

(三)湖南开放大学校歌征集要求

1、校歌歌词要求篇幅适中,词意丰润,能体现湖南开放大学的历史传承、当代使命、办学特点、湖南特色和师生的价值追求与精神风貌。

2、谱曲要求富有节奏感,适合师生传唱,体现出蓬勃向上和奋发进取的主旋律。

3、歌词、曲谱可一并完成,也可单独创作歌词或曲谱。

四、投稿要求

1、各分校、校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师生开展讨论研究、积极进行作品创作。每所分校至少报送3件作品,学校将此项工作作为加分项纳入对分校工作的整体考核。

2、湖南开放大学校、校旗、校歌投稿均请提供A4纸规格的打印稿和电子稿。校歌词曲连投的,请提交音乐刻录光盘。

3、所有参与征集的作品必须为未公开发表的作品,具有原创性。

4、投稿作品须注明作者姓名、工作或学习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等信息,邮寄或直接报送到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党委工作部,并请同时发送电子稿到hnxk9@163.com,联系人:刘姣,联系电话:0731-82821701

五、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31110日止(以作品提交发送时间为准)。

六、评选奖励办法

1、在广泛征集各种方案的基础上,由校党委工作部牵头,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组,对所有的征集作品进行认真评选,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并确定入围作品。

2、广泛征求全校师生员工对入围作品意见后,由学校研究确定征集结果。

3、学校对获奖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同时,根据各分校、校属各单位组织师生参与创作、报送作品等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

4、入围作品一经确定采用,版权归属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湖南开放大学),学校有权使用、播放、宣传或修改。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2013年8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