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电大校通〔2013〕99号
关于2013年下学期毕业作业(论文)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分校、直属学院,省校各教学部、教务处、教育信息技术中心:
为切实做好2013年下学期开放教育和成人教育毕业作业(论文)工作,现将其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提交对象
(一)2012春及以前注册入学的开放教育本科学生提交毕业论文(设计),专科学生提交毕业作业。
(二)2013年待毕业的成人教育专科学生提交毕业作业。
二、提交方式
开放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放教育专科毕业作业均通过毕业论文平台提交;成人教育专科毕业作业以电子稿方式提交,提交方式见附件1。其中,开放教育专科、成人教育专科毕业作业实行抽检,分校只需提交抽检作业。
三、具体安排
(一)9月16日,省校开通论文平台。
(二)9月18日公布成人教育专科毕业作业抽检方案。
(三)10月8日至10月23日,分校提交成人专科教育抽检毕业作业及未被抽检学生的毕业作业成绩汇总表。
(四)10月21日,省校公布开放教育专科毕业作业抽检方案,分校开始按论文平台开放教育专科学生毕业作业工作步骤实施。
(五)11月6日前,省校教学部门完成成人专科教育抽检毕业作业的复审工作。
(六)11月15日前
1.分校完成论文平台上所有毕业作业(论文)的初审工作,省校论文平台对分校关闭。
2.省校整理、公布及后期处理成人专科教育毕业作业成绩。
(七)12月13日前,省校教学部门完成论文平台上毕业作业(论文)的复审工作,省校毕业论文平台关闭。
(八)12月20日前
1.分校提交开放教育专科未被抽检学生的毕业作业成绩汇总表。
2.省校公布抽检、复审成绩,下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方案。
(九)12月23日至12月31日,省校、分校主持和组织远程答辩或自主答辩工作。
(十)2014年1月底前,省校整理、公布及后期处理开放教育毕业作业(论文)成绩。
四、工作要求
(一)工作时间要求
省校各教学部门及各分校须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工作时间安排及要求,及时完成各阶段任务,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成绩上报要求
1.分校须在省校教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提交毕业作业(论文)学生的毕业作业(论文)课程注册及报考工作。须同时为拟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申请毕业作业(论文)课程学分替代的学生进行毕业作业(论文)课程注册及报考(申报条件参考《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印发《开放教育与成人教育学习成果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电大行字〔2010〕21号〉)。
2.未被抽检的开放教育、成人教育专科学生毕业作业成绩由分校统一上报至省校,要求如下:
(1)学号为新系统的开放教育专科学生毕业作业,分校根据12月初省校导出的数据及成绩汇总表,按照规定格式与时间上报成绩(具体时间论文QQ群另行通知)。
(2)成人教育专科和学号为老系统的开放教育专科学生毕业作业,分校提交电子和纸质的成绩汇总表(附件2)各一份。纸质稿需加盖分校公章。
(三)毕业作业(论文)工作要求
1.毕业作业(论文)的写作、指导须严格按照《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规范》执行。经抽检、复审发现论文属抄袭者,论文成绩记“抄袭”,并通报毕业作业(论文)的写作者、指导教师以及分校初评教师信息。
2.毕业作业(论文)自主复审的分校,应将自主复审学生的毕业作业(论文)原稿、修改记录、指导、复审过程记录以学生为单位建档(一生一档)保存(存档期2年),省校将在教学检查中对毕业作业(论文)工作进行专项检查。上学期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查合格率在90%以下、专科毕业作业抽检合格率在80%以下的分校,本学期省校将收回其自主复审权。
五、其他事项
(一)省校本学期仅组织一次毕业作业(论文)抽查、复审和答辩工作,请分校提前做好相关工作。
(二)未被抽检的开放教育专科学生切勿在论文平台上注册身份以及提交论文,否则会造成学生成绩错误,影响其他学生成绩的生成。
(三)会计学专科专业的毕业作业《会计核算模拟实验》由分校直接上报成绩,具体抽查方式由经管教学部另行通知。
(四)未按文件要求在论文平台上提交的毕业作业(论文),一律以论文平台复审成绩为准。
(五)本科自主答辩分校,复审成绩为良好以下的,终审成绩须经省校教学部确认才能评定为良好。
(六)省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教学管理:徐新新,联系电话:(0731)82822567;
成绩管理:杨迦琦,联系电话:(0731)82822032;
技术管理:曹守富,联系电话:(0731)82821937。
附件:
1. 电子稿形式提交毕业作业(论文)提交方式说明
2.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成人教育专科毕业作业成绩汇总表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2013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