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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岗位招聘纪律规定
日期:2013-12-10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2583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岗位招聘纪律规定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各聘用单位应成立聘用考核评议小组,针对岗位制定聘用标准和考核评议办法,并在正式考核前公示。

2.坚持清正廉洁。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不得接受应聘者请吃、送礼及娱乐活动,更不得接受现金、代金卡、消费券等有价证券馈赠。

3.坚持亲属(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回避制度。应聘者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亲属关系的,不得在该单位应聘。聘用考核评议小组成员与应聘者有亲属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4.加强纪律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聘用工作实施监督,受理有关检举、申诉,制止和纠正聘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等行为及不正之风。对聘用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和非组织活动等,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2013年12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