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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巡考(监考、巡视)工作“五不准”的通知
日期:2014-01-08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2873
关于印发巡考(监考、巡视)工作“五不准”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部门)、各分校、各考点:
为在2014年1月全省电大考试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和省纪委《关于严明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纪律要求的通知》精神,省校特制订巡考(监考、巡视)工作“五不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分校、各考点对省校提出的“五不准”给予支持、配合,并进行监督,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请向省校监察处报告。
监察处电话:0731—82821717、82822508、13808428638。
联系人:张翼,邮 箱:hnddjjs@163.com。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党政办公室
监察处
2014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