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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深化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日期:2014-03-12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2309


   

湘电大校通〔201423

 

关于继续深化教学改革

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提高教学质量是教学改革与创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开放大学必须切实落实教学常规,继续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推进教学创新,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大学。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牢固树立办人民满意大学的宗旨,始终坚持质量立校的办学理念

开放大学肩负着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时代使命和国家责任。办好这样一所特色鲜明、功能独特的新型大学,关键是要切实保障教学质量,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以可靠的质量赢得社会的广泛认可。省、市、县各级电大都必须始终坚持质量立校的办学理念,切实加强教学保障,积极推进教学改革与创新,优化教学服务,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着力打造远程教育品牌,办好人民满意的有公信力的开放大学要把质量立校的办学理念具体落实到切实加强教学基本建设与提升教学质量保障力上。要切实加强教学、管理和技术队伍建设,形成适应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教学服务能力,为提高教学质量提供队伍保障。要牢固树立开放、共享的办学理念,以更广阔的视野、更灵活的机制整合全社会的优质教育资源,高起点高水平进行专业与课程建设,形成专业品牌,提升课程品质,为提高教学质量提供资源保障。要积极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促进教学效率与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要切实加强教学管理,落实教学环节,创新学习支持服务模式,不断提高教学服务水平,为提高教学质量提供服务手段保障。要加大教学投入,完善教学设施,为提高教学质量提供物质保障。

二、认真总结并大力弘扬电大办学30多年来的优良传统与宝贵经验,始终坚持规范办学

电大在30多年的办学实践中形成了艰苦创业、敢为人先、协同运作、规范办学、重视教学、追求质量等优良传统,这是我们推进电大战略转型、建设开放大学的坚实基础和宝贵财富。在新形势下我们应当继承和弘扬电大的优良传统,规范办学,追求质量,自觉维护电大的社会声誉。电大规范办学的优良传统,表现在各级电大办学指导思想明确,管理严格,舍得教学投入,教学服务到位;表现在教师认真履职,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欢迎;表现在学生学风好、考风正,得到社会的认可。面对成人教育市场当前仍存在的教学管理不严格、教学服务不到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等问题,我们更应该继承和发扬电大规范办学的优良传统,坚守教学质量的底线,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强化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优化教学服务,确保人才培养的规格和质量。

三、适应湖南经济社会发展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和学习者的学习需求,大力推进专业和课程建设

要主动适应湖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学习者的学习需求设置专业,经过35年的建设,建成一批远程教育特色鲜明且有社会需求的专业。至2015年建设5个左右具有专科专业群支撑的开放大学本科专业和一批专科专业,着力打造1个以上特色鲜明、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具有影响力、示范性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品牌专业。

要着力建设一批内容实用、形式生动、深受学生欢迎的课程。目前要从开放教育省开课程、共建共享专业开设课程以及湖南开放大学申报专业的课程着手,大力推进课程教学内容改革与教学模式创新。要加强对学生需求的动态分析,确立科学的课程目标,探索课程内容的模块化设计和层级化架构,以满足各类学生的学习需求。公共课程要尽可能降低纯理论性阐述内容的比重,专业课程要增大应用性内容的分量,实践课程要体现专业技能和职业证书考核要求,突出学习者从业经验与在岗工作成果的合理吸收和有效利用。要充分应用信息技术,精心制作受学习者欢迎的学习资源并持续优化资源。视频资源要按照教学逻辑讲授课程重点内容,恰当运用多种媒体技术呈现知识信息,力求形式生动活泼。文本资源要突出对学生学习难点的辅导,力求内容精简。网络课程要积极组织教学互动,并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的有效监控。

创新专业与课程建设管理模式,建立项目制建设机制。学校投入专项建设经费并负责目标设立、监控与考核评价。专业负责人和课程主持人作为项目经理与学校签订目标责任书,承担专业和课程建设的组织、协调、控制和评价等责任,对专业与课程的建设质量负总责。专业与课程建设必须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培训机构、政府部门、行业、企业、社区等广泛合作,积极整合优质教育资源。要聘请国内外一流的学者或行业专家担任专业建设顾问,由他们指导专业建设、培训专业教学团队和主讲专业核心课程。专业教学团队要配备2名以上正高职称的专职骨干教师和一定数量的教师、技术人员、教学设计人员和远程教育专家。要坚持“名师名课”的建设原则,聘请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的专家、学者和行家以及电大系统的骨干教师担任教材主编与课程主讲。省校专职专业与课程主管教师要担当起专业与课程建设组织的责任,负责专业与课程教学设计、课程建设、教学资源整合、网络教学团队运行的组织与教学支持服务。

四、进一步明确各个环节的教学标准与各级电大的教学职责,保障教学投入,加强教学督查,切实落实教学常规

省电大要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按照开放大学的规制,重新编制课程教学实施标准,明晰教学辅导、形成性考核和实践教学等主要教学环节的教学标准与实施规范,实现全省电大系统教学工作过程的标准化与规范化。同时要进一步明确整个教学过程中各级电大所承担的教学服务职责,让各级电大都按照教学标准与职责分工组织教学。

省、市、县各级电大都要自觉地按照教学标准与教学职责分工认真组织教学实施,切实落实教学环节。省校、分校要切实承担起教学安排、教学资源配备和教学指导与检查的任务,对所有开设课程要做到教学安排到位,资源配备到位,教学指导到位。省校、分校教师要始终保持与县级教学站点学生与教师的联系,随时解答教学站点学生与教师的咨询与提问。教学站点每个学期都要认真编制所有开设课程的教学执行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对开设的每门课程都要配备好辅导教师、明确教学实施的时间、地点、内容与方式并告知学生。省校、分校、教学站点都要保障教学投入,安排教师开展教学辅导。要加强制度管理,督促本级电大教师认真履行职责,承担起本级电大教师应当完成的教学任务,并不断提高教学服务的水平。

教学与教学管理部门要协同运作,加强教学督导与检查,督促教学环节的落实。各级电大都要成立教学督导团,经常性组织教学督导与检查。省校、分校依据教学标准与教学站点教学执行方案,严格组织线上线下教学过程的督导与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各类测评与评优的重要依据。要强化教学过程管理,学期初召开所辖区域电大教学工作会议,周密部署当期教学工作;学期中经常性召开所辖区域电大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网上例会,通报教学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究教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对于教学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对策。全省各级电大之间和学校内部教学、教务、技术、系统建设与督导等部门之间要协同运作,形成合力,确保信息通畅、工作配合与措施落实,维护全省电大正常的教学秩序。

五、强化技术支撑,全面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

全省电大要通力合作,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共同营造电大信息化教学环境。要按照“需求引领、应用切入、深度融合、协同创新”的建设思路,搭建一站式学习平台和管理平台,创设与湖南开放大学发展相适应的数字化学习环境。建设集学习资源、学习活动、知识点链接、形成性考试和学习支持服务于一体的网络课程,便于学生随时随地在线学习。建设网络教学空间,便于教师开展网上导学、助学和促学服务,进行教学事务管理、教学过程监控、教学效果评价、信息反馈及教学团队的交流协作。建设网络学习空间,为学生提供课程超市、辅导答疑、测试练习、虚拟实验、预约考试等必要的学习工具与个性化服务。建设网络学习测评系统,支持随学随考。搭建移动学习平台,为学生提供全天候课程学习支持服务。

要全面推行空间教学,创新学习支持服务的新模式,为学生提供更加个性化、全程化、智能化的学习支持服务,努力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的需要;同时要构建基于教学空间的新型教学管理模式,提高教学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水平。在开放大学大平台上建设教学空间与学习空间,借鉴MOOCs的大数据与学习分析工具,运用既面向大规模学习者又适应个体学习风格的多种教学策略应用以及友好便捷的互动工具与方式,加快建设和完善可以提供课程在线教学、个性化支持服务、学习过程管理与课程考核的开放式教学空间。以教学空间为依托,整合全省电大教师队伍、管理队伍以及技术队伍资源,建设网络化课程教学团队,形成教学支持服务合力,打造全省电大“大教学”格局。通过空间教学,实现上传资源、网上选课、自学、自测、学习辅导、交互、评教、咨询、记录学习状况、登载成绩、查询成绩、采集学习数据、学习综合评价等全程化智能化的助学和管理,支撑学生的自主学习,实现学习方式的便捷化、学习支持服务的个性化和教学效果的最优化,并由此推动各级电大功能定位以及师生关系、教学运行与教学管理机制等方面的深刻变革。分校和教学站点要积极组织并指导学生建立学习空间,利用空间进行学习,确保空间教学顺利进行。

要积极开展移动学习试点,探索移动学习服务的新模式,适应学员学习模式与学习习惯的新变化,满足学生随时随地学习的需要。要抓紧建设移动学习资源,开发移动学习平台,做好推广移动学习服务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抓紧组织实施。首先在“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学生和直属学院学生中试点,积累经验后逐步向全省电大学员推广。要通过提供移动学习服务,方便学员通过移动学习终端进行全天候课程学习与练习自测,随时获取学习辅导信息、考试信息、成绩信息等。教学与管理部门要通过对学员的资料下载、经验分享、浏览时间、自测成绩等数据统计,对学员的学习行为与学习效果进行有效的跟踪管理,同时要根据信息反馈不断优化移动学习资源,增强其对学生的吸引力。省校教师主管的课程都要建设移动学习资源;要动员全省电大分校和教学站点教师参与移动学习资源建设工作。

六、大力推行导师制,提升学习支持服务质量

在总结近年来导师制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导师制教学制度,在全省电大大力推进导师制试点探索。直属学院、示范性分校、示范性县级工作站和全省“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教学站点要率先推行导师制,其他分校和教学站点要积极创造条件,从今年开始大力推行导师制。要通过导师制教学实践进一步明确导师在课程学习辅导以及思想教育、情感熏陶等方面的职责,探索导师制学习支持服务的有效途径。要建立、健全导师学习支持服务信息的记录、反馈与监控制度,确保学习支持服务的质量。要进一步健全导师制学习支持服务的质量管理与绩效考评办法,调动和保持广大教师实施导师制的工作积极性。

七、认真总结省开课程考试改革的经验,积极探索课程考试内容、考试形式与考试组织方式的改革途径

继续深入探索形成性考核、终结性考试与社会和用人单位外部评价相结合的课程测评模式。要根据课程目标和成人在职学习的特点设计测评内容与方式,积极采用社会调查、案例分析、革新方案、实际操作和技术应用等实践成果测评方式。要注重信息技术在课程测评中的应用,加快形成性测评系统与课程测评系统的完善和推广。省校、分校与教学站点要积极创造预约考试管理制度、管理系统、数字化题库卷库、标准化考试机房、视频监控设施等条件,尽快启动预约考试和随学随考。预约考试和随学随考可首先在“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及直属学院省开课程中试点,在分校设立考点,每学期组织2次以上考试。要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将预约考试和随学随考推广到全省电大。要在国家开放大学的指导与支持下积极探索“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课程教学与考试改革的路径。

、加强教学、管理与技术队伍建设,大幅度提升教学能力、管理能力与技术服务水平

省、市、县各级电大都要花大力气引进高层次人才,充实教师队伍,努力建设一支敬业精神强、业务素质好、与办学规模相适应、能够承担学历与非学历继续教育职责的专职教学、管理与技术队伍,同时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建设一支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要大规模组织教师上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尤其要组织好远程教育专业建设、课程开发、教学设计、空间教学、学习支持服务、教学管理等专项培训,大幅度提升教师的教学力。要组织好教学管理人员教学管理技能培训,组织好技术人员教学空间、移动学习及考试系统设计、建设、维护的技术培训,大幅度提高教学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与技术人员的技术素养。自2014年起,每年组织12次培训,3年内实现全省电大教师、教学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业务培训全覆盖,实行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执证上岗制度。要建立教学与教学管理激励机制,对在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热情与创新劲头。

九、深入开展教学研究,全面提升教学学术水平

各级电大要通过实施政策倾斜、建立激励机制以及组织教师培训、教学改革、研究交流、质量评估活动等措施,营造教学研究的浓厚氛围,引导教师在开展学科研究的同时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提高教学学术水平。广大教师要紧密结合在职成人远程学习的特点,根据学习者多样化的学习需求与学习模式的新变化,适应远程教育信息化要求,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推动人才培养模式的不断创新。省电大要经常性地组织全省性的和分学科的教学研讨会议,交流、评选和奖励教学研究成果。各分校和教学站点也要根据本地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教学研究,下大力气提高教师的教学学术水平,为推进教学创新奠定坚实基础。

十、切实加强对教学工作的领导,为提高教学质量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全省各级电大党政领导班子必须始终坚持教学中心地位,将教学工作列入学校党委、行政的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要切实加强对教学工作的领导,统筹施策,精准发力,务求实效。要建立健全教学工作例会制度,及时处理学校办学与教学工作中带方向性、全局性、政策性及紧迫性的问题,确保教学工作职责的落实以及上下级电大之间、学校内部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要保障教学、教学管理和技术人员配备以及教学设施配置与办学层次和办学规模相适应。保障每年的直接教学经费投入,省校不低于当年度学费收入的30%,分校、教学站点不低于当年学费收入的25%。切实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对教学工作做到期初有布置,期中有检查,期末有考评。在教学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教学工作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要切实加强教风学风考风建设和教学、教务、招生、学籍、考试等信息管理的联动机制建设,不断提升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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