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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开放大学系统第六届优秀科研成果的通知
日期:2014-09-18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1801


   

湘电大校通〔201484

 

关于申报国家开放大学系统第六届优秀科研成果的通知

 

各分校、校属各单位(部门)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国开研〔20145号)文件精神,现将国家开放大学系统第六届优秀科研成果申报的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1.参评成果应符合学术规范要求,紧密结合远程开放教育和开放大学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有观点、有数据、有分析、有对策;所提出的新观点、新概念、新思想、新方法,在理论上受到学术界普遍认同,在实践上被有关部门充分吸收采纳,在效益上取得明显实效。

2.参评成果需为201271日至2014630日期间的研究成果,包括:(1)列入国家开放大学规划的各类立项课题的研究成果;(2)未列入国家开放大学规划课题,但已公开发表或出版的研究成果。已获省部级以上(含)奖励的成果不再参评。

3.参评成果形式为公开出版和发表的著作、论文或立项课题研究报告。

二、申报要求

1.鼓励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相结合。

2.署名多人的研究成果原则上由第一作者进行申报,且第一作者应为国开系统教职工。

3.研究报告需以课题组集体申报,并提交课题结题证书复印件。

4.同一作者,在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报送的参评成果中不论排名,只能出现一次。

三、申报办法

1.申报者填写《国家开放大学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评审表(2014)》(可从“科研处网页”下载),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课程结题证书、获奖证书、成果应用证明等复印件),报送校科研处。

2.报送材料:《国家开放大学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3份(1份原件、2份复印件),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参评成果材料6份(论文成果不需要提供原件,复印参评论文所发表期刊的封面、目录页和文章正文后左侧装订;著作类成果需提交成果原件)。

每份申报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内,并将《国家开放大学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评审表》封面页打印后贴在档案袋正面。

3.书面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930日中午12:00过时不予受理。

4.请在截止时间之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稿(邮件主题注明“国开科研成果奖2014”字样)发至147641488@qq.com

5.我校申报限额6项,其中至少有2项成果来自系统分校。科研处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初审,确定推荐名单。

四、奖项设置及评审办法

1.本次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将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四个等级的奖项。

2.国家开放大学科研管理处将按照著作、论文、研究报告三种成果类别,聘请专家对参评成果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国家开放大学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确定最终获奖成果及等级。

五、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杨波

  话:0371-82821994

地 址:长沙市青园路168号远教楼313室科研处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2014年9月18




    84.附件:国开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评审表(2014)    [应用程序类型,83,968.00 字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