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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国家开放大学、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3-29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1746


   

湘电大校通〔201717

 

 

关于开展2016年度国家开放大学、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分校: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开展2016年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国开学〔20171号)精神,结合2015年度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评选试点工作经验,经研究,决定一并组织开展2016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希望的田野”奖学金和2016年度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内容

1.2016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

2.2016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评选。

3.2016年度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试点评选。

二、推荐名额

按照国家开放大学规定的推荐比例,我省电大2016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推荐名额共290名,2016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的推荐名额共87名。根据《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各分校可推荐2016年度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候选人290名。(详见附件1

三、奖励对象

2016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含“一村一大”、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各专业在读学生,国家开放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教育部“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含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的在读学生,2016年度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湖南电大开放教育(含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各专业在读学生。

截至20161231日,已修满本专业毕业最低学分,进入毕业审核阶段的学生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四、评选办法

具体评选办法详见《2016年度奖学金评选工作实施方案》(附件2)。

五、工作要求

各分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办法》(新修订,见附件3)、国家开放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评选条件(附件4)、《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湘电大行字[2012]14号)要求,修订完善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并根据奖学金候选人推荐名额组织实施评选工作,于2016430日前向省校学生处推荐2016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国家开放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候选人、湖南电大奖学金候选人,并向提交上述三类候选人纸质申报材料。

希望参与试点的各级电大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注重操作过程的规范性,加强对试点工作各环节的跟踪、监控和反馈,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与省电大系统建设与学生工作处联系。

联 系 人:湖南广播电视大学系统建设与学生工作处,钟慧

通信地址:长沙市青园路168号湖南广播电视大学远教大楼209室系统建设与学生工作处

邮政编码:410004

    话:(073182821938

电子邮箱:xsgzhndd@163.com

 

附件:

1.各分校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国家开放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推荐名额一览表

22016年度奖学金评选工作实施方案

3. 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办法

4. 国家开放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评选条件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2017年3月29




    17.附件1—附件4    [Word文档类型,195,072.00 字节]